原管辖权与上诉管辖权
管辖权是一个主要在法学界或法律体系中听到的词,指的是**对某一特定主题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权力。我国**的管辖权基本上分为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两大类。那些不习惯法律用语的人很难理解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之间的区别。
原管辖权
该国最高**有权审理新来的案件,**对这些事项的判决是终局的,不能上诉,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对最高**的判决是否满意,都没有进一步上诉的机会。很少有案件在最初管辖下提交最高**,但这种管辖权是最高**在主要涉及宪法解释问题的案件中决定审理和作出判决的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州与州之间的案件以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案件通常由最高**在最初的管辖范围内进行审理。所有在美国拥有原始管辖权的**被称为审判**。
上诉管辖权
最高**也有权审查下级**(如下级联邦**和州**)的判决,甚至推翻判决。最高**的这种权力被称为上诉管辖权。**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案件中,上诉管辖的案件占大多数。各州高等**的几乎每一项裁决都受到最高**受害方的质疑,因此存在着浪费最高**宝贵时间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有权决定此案是否值得审理。
- **根据审判和证据而不是上诉决定案件的权力称为原始管辖权。
- 即使是下级**对民事和刑事事项也有最初的管辖权,但最高**对解释宪法的案件具有原始管辖权,在这些案件中,当争端发生在州与州之间,以及在受尊重的**与一个州之间。
- 上诉管辖权是指**有权在下级**提出上诉时审理案件。
- 最高**审理的案件大多属于上诉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