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介绍
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威廉姆斯法案》对1934年《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订,以解决现金要约收购问题,并要求在要约收购股票时披露信息。该法案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大量公司收购发生在未经宣布的情况下。未经宣布的投标报价造成了问题,因为它迫使股东和基金经理快速做出决策,而无法处理与此类复杂业务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威廉姆斯法案以新泽西州参议员哈里森·威廉姆斯的名字命名,哈里森·威廉姆斯...
拉尔夫M。《布朗法案》(Brown Act),也称为《布朗法案》(Brown Act),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于1953年颁布的一项立法。这是该州的第一部阳光法案,是美国的。关于信息自由和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法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信息法。《布朗法案》限制地方立法机构在没有公众参与和出席的情况下举行会议。这包括所有加利福尼亚州市和县议会、委员会、理事会和委员会;它也适用于在这些小组中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