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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丁语中,"我不想争辩 "的意思,无抗辩或 "不抗辩 "是许多司法管辖区的一种法律选择。不抗辩不是认罪,只是同意不在法庭上对指控提出异议。被告可能有任何理由进行不抗辩,特别是在全面公开审判似乎无法获胜或被告面临基于相同指控的民事诉讼时。这样的认罪可能会导致较轻的惩罚,而且由于没有认罪,所以没有供词进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