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個人
人們把一個人稱為個人,把個人稱為人是很常見的。我們傾向於將這些術語作為同義詞使用,我們可以在一段文字中發現它們可以互換使用。但這些條件是一樣的嗎?它們是否傳達了相同的意思,或者一個人和一個人之間是否存在任何差異來證明這兩個不同術語的存在?讓我們看看。
Person來自希臘語persona,意思是演員的面具。在舊時代,演員扮演的角色不止一個,為了轉換角色,他只是用一個面具來產生人物角色。這個詞被融入英語中,產生了個性和人。人的概念比身心的概念更原始。人是一個行走和思考的實體(不是思考的頭腦或行走的身體)。同樣,人是一個活的實體。我們確實把死了的人叫做死人,但是在人之前加上了dead這個詞。人不是孤島。他是一個社會人,與他人生活和交流。他有和別人分享的感覺。
這就是個人概念的由來。在一個人滿為患的社會里,我們的個體表現出不同的特點。群體是由個體組成的,但每個個體也是一個人。“個人”一詞用於表達一個人獨特的特性或特徵。近距離認識名人的人通常用“個人”這個詞來形容他。
在簡介:區別人與個人•雖然可以互換使用,但“人”和“個人”兩個詞的含義不同•人是思考和行走的人•個人是人群中具有獨特特徵的人。個人意味著個人主義和個人獨有的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