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與起訴
迫害和起訴是兩個看起來很相似的詞,會造成一些混淆,但是,如果你看一下它們的意思,你會發現它們之間有些不同。事實上,我們中的許多人可以很容易地區分“迫害”和“起訴”。因此,我們很自然地認為,識別差異是相當簡單和直接的。然而,許多人仍然混淆了這些術語的用法,可能主要是因為它們在發音上的相似性。這是一個誠實的錯誤,只要理解這兩個術語的定義就可以糾正這個錯誤。雖然“起訴”一詞有不止一個含義,例如參與或追求完成某件事的行為,但就本文而言,我們將研究起訴的法律含義。首先,將迫害視為虐待某人,將起訴視為法律程序。
迫害是什麼意思?
“迫害”一詞的定義是由於一個人的宗教、種族、種族、性別、性取向、政治觀點或社會地位而使其遭受痛苦或傷害。這是一種強烈的虐待形式,涉及相當於騷擾、殘忍或不人道的待遇或折磨的行為。迫害是指迫害的行為或被迫害的狀態。因此,迫害行為是指基於上述一個或多個原因隔離和騷擾一個人或一群人的任務或有組織的計劃。遭受這種騷擾並經歷這種騷擾的群體構成了受到迫害的狀態。迫害源於單詞perscute,從拉丁語翻譯過來就是“帶著敵意跟隨”。因此,把迫害看作是對一個人或一群人造成的壓迫。猶太人大屠殺就是一個例子,納粹政權的主要目標是迫害和消滅猶太人。迫害的另一個例子是對盧旺達和索馬里少數群體造成的嚴重騷擾和折磨。
起訴是什麼意思?
如前所述,起訴在法律上是指一種法律程序。它的定義是刑事訴訟的提起和延續,涉及對被告人提起正式指控直至最終判決的過程。簡單地說,起訴是指進行訴訟或法庭訴訟。“起訴”一詞通常與刑事案件有關,**或國家將對被控犯罪的人提出指控。因此,代表**的法律團隊一般稱為檢方。他們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毫無疑問地證明被告有罪,以確保定罪。然而,“起訴”一詞也可以指一方對另一方提起的司法程序,提起訴訟的一方將起訴另一方犯下的特定錯誤或侵犯一項權利。因此,例如,一家公司可以通過提起法律訴訟來獲得損害賠償來起訴另一家公司。起訴的行為或過程通常包括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事實和證據以及最後的決定。因此,最好記住“起訴”一詞是對某人提起法律訴訟並尋求定罪的過程。此外,請記住,它也指對另一方提起法律訴訟的一方。
迫害(persecution)和起訴(prosecution)的區別
•指對種族進行迫害或迫害的人或手段。這是非法的,構成對人權的侵犯。
•起訴是指一種法律程序,涉及一方對另一方提起並繼續進行法律訴訟,目的是進行審判,然後對該人定罪。它也指對另一方提起法律訴訟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