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利益實體(VIE)是指一種法律業務結構,在這種結構中,投資者儘管沒有多數表決權,但仍擁有控制權。其特點包括股權投資者沒有足夠的資源來支援企業的持續經營需求。在大多數情況下,可變利益實體用於保護企業免受債權人或法律訴訟的影響。作為可變利益實體主要受益人的企業必須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披露該實體的持股情況。
可變利益實體(VIE)通常被設立為特殊目的載體(SPV),被動持有金融資產或積極進行研發。例如,一家公司可以建立一個VIE來為一個專案融資,而不會使整個企業處於風險之中。然而,正如其他特殊目的公司過去被濫用一樣,這些結構經常被用來將證券化資產從公司資產負債表中剔除。
可變利益實體是以一種獨特的結構設立的,在這種結構中,投資者在實體中沒有直接的所有權,而是有專門的合同,其中規定了規則和利潤的百分比。因此,在可變利益實體中,投資者不參與通常伴隨所有權而來的剩餘利潤或虧損。合同也沒有規定投票權。
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後進行的改革,意在廢除一些資產支援證券業在危機前的做法。但由於銀行的遊說努力,金融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放寬了對可變利益實體的規定,使銀行能夠繼續將貸款存放在資產負債表外的實體中。這些銀行曾警告稱,如果它們不得不將次級抵押貸款支援證券重新納入其賬目,將產生可怕的後果。
根據聯邦證券法,上市公司在提交10-K表格時,必須向可變利益實體披露其關係。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46號解釋是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會計研究公告(ARB)第51號的解釋,它概述了公司必須遵守的有關可變利益實體的會計規則。
如果一家公司是在可變利益實體中擁有多數權益的實體的主要受益人,則必須在公司的合併資產負債表上披露該實體的持股情況。但如果一家公司不是主要受益人,就不需要合併。
但是,公司必須披露與其有重大利益關係的可變利益實體的相關資訊。披露內容包括實體如何運營、獲得多少和何種財務支援、合同承諾以及可變利益實體可能遭受的潛在損失。
...制”的概念進行合併。 控制權被重新定義為投資者獲得可變回報的權利以及透過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這些回報的能力。因此,投資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控制被投資方。 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力,即擁有現有權利,使其能夠指...
...認會計原則 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側重於控制所有實體作為可變利益實體的財務利益。如果一個實體不是可變利益實體,它的控制權將透過投票權來評估。 AASB公司 另一方面,AASB的重點是控制的權力。如果投資者對被投資方有權力...
...而,現金收付制財務報表以現金收付為基礎進行計量。 可變利益實體的合併——根據公認會計原則的要求,可變利益實體的合併不需要包括在OCBOA財務報表中,因為計稅基礎報表已經包括根據所得稅法規和法律的規定合併附屬實...
...上,而不考慮投資實體的形式。當投資者有權從企業獲得可變收益,並且由於其對被投資企業的權力而能夠影響收益時,投資者可以控制企業(2)。在這種情況下,控制意味著投資者擁有:對被投資單位的權力、對被投資單位...
...息。支付的股息金額在優先股中是固定的,在權益股中是可變的。 公司可以透過公開發行股票擴大業務,公眾可以認購股票。有些人可以透過公開市場購買股票。股東購買本公司股份後,有權獲得一部分股息,該部分股息可在...
...成本核算,它是一種成本核算體系,所有的**成本,包括可變成本和固定成本,都被假定為產品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期間成本包括行政、銷售和一般成本,這些成本不計入產品成本,而是在發生期間支出。產品成本包括可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