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與承租人
需要特定資產的企業所有者有兩種選擇來獲得資產;他可以購買資產,也可以租賃資產。租賃一項資產可能比購買它更經濟,因為租賃就像租賃一項資產,並在需要的一段時間內使用它。租賃協議規定了資產在特定時期內的使用/租金。租賃協議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租人和出租人。下面的文章解釋了這些術語並強調了它們的異同。
出租人
出租人是資產的合法所有人,是允許承租人在一段特定時間內使用該資產並收取一定數額租金的一方。在租賃協議期限內,出租人將擁有該資產,並有權獲得**資產後可能實現的任何財務利益。出租人也有權獲得定期租金,如果承租人對資產造成任何損害,則必須賠償任何損失。
當資產被出租時,出租人對該資產的權利是有限的。例如,對於租賃公寓,出租人將有限制的進入,用於特定的維護或維修目的。出租人還必須在承租人進入公寓前向承租人發出事先通知。出租人有權驅逐承租人或收回資產,如果有任何非法使用資產或故意損害。
承租人
在約定的期限內,承租人有權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資產。租賃資產的期限取決於資產的用途。對於公寓等資產,租期通常較長,對於需要幾天的特定設備/機械,可以進行短期租賃。資產租賃給承租人後,承租人有責任謹慎使用資產。在資產歸還出租人時,出租人將檢查資產是否有任何損失;承租人可以根據租賃合同的條款要求賠償損失。
出租人與承租人
租賃是指一方擁有另一方在特定時期內使用的資產的一種安排,根據租賃合同的條款,以定期支付租金。租約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是出租資產的所有者。承租人是在一定時期內使用資產並支付租金以換取資產使用的一方。
小結: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區別
•租賃協議規定了特定時期內資產的使用/租賃。租賃協議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租人和出租人。
•承租人是有權根據租賃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在特定時間段內使用資產的一方,通過支付約定的定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