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vs受托人
在一个人去世前立遗嘱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因为它确保了一个人的财产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分配,而且死者的继承人之间没有发生纠纷的余地。另一个重要的决定是挑选合适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这些是受信人,他们有义务以强制性的方式执行遗嘱中的指示。很多人认为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是一样的,但在现实生活中,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的角色和责任有很多不同。本文试图强调这些差异。
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由死者在遗嘱中指名执行遗嘱规定并由**指定履行这一职责的人。一旦遗嘱认证**指定死者指定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他就有资格管理遗产。遗嘱执行人是与死者关系密切、值得信赖、有能力进行金融交易的人。根据法律,遗嘱执行人是必要的,因为必须有人对遗产征税,保护财产,支付税款等债权,并在他人提出任何争议或索赔时代表遗产。清算遗产时,还需要遗嘱执行人在继承人或受益人之间分配财产。遗嘱执行人可以有更多的职责和职能,如遗嘱所述,即使这些职能可能不是法律所要求的。
受托人
如果死者在去世前建立了一个生前信托,那么他需要在去世前在遗嘱中指定一个受托人。受托人是负责本信托事务的人,他无须获得遗嘱认证法庭的准许,因为信托的财产不被视为死者遗产的财产。受托人履行其职责,直到他能够清算并在受益人之间分配资产。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可以成为他的生前信托的受托人,也可以选择让他的配偶成为共同受托人。在配偶再婚的情况下,可以在遗产所有人去世后设立共同受托人。
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有什么区别?
•尽管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的职责和职能相似,但遗嘱执行人必须由遗嘱认证**指定;受托人无需与遗嘱认证**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