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與歧視
偏見和歧視是兩個相互關聯的詞,很多人把它們當作同義詞而忽略了它們之間的區別。但是,在現實中,它們是分開的,有著不同的內涵。偏見可以被定義為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或對某人或某事的學習。另一方面,歧視是指對這些事物和人的行為或行為。只是因為我們不喜歡某樣東西或某個人,我們就對他產生了許多成見,並開始歧視他。歧視存在於我們的本性和血液中。我們區別對待不同種類的食物,不是嗎?但是,這是無害的,因為我們偏愛某些特定類型的食物,而我們吃中餐還是墨西哥菜對其他人沒有任何影響。同樣地,我們會區分不同的顏色,把我們的家漆成我們喜歡的顏色。有些人喜歡某件衣服,厭惡其他人;這也是歧視。但所有這些歧視的例子對其他人來說都沒有什麼區別。一切都是關於個人的好惡。然而,也有歧視和偏見影響他人的例子。在這種情況下,這可能是非常有問題的。
什麼是偏見(prejudice)?
首先,在解釋偏見的概念時,它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毫無根據的、通常是對群體成員的消極態度。陳規定型觀念、消極情緒和歧視群體成員的傾向是在偏見中可以注意到的一些共同特徵。這可能基於許多因素,如性別、種族、年齡、性取向、國籍、社會經濟地位甚至宗教信仰。偏見通常導致成見和歧視。一個在社會中被隔離撫養的人,會對其他人和社區產生偏見,這取決於他所受的教育和得到的強化。謝天謝地,在這個信息時代,這些所謂的差異和界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和理解。這並不是說偏見會完全消失。這些偏見深藏於內心,在與外界打交道時,通過言語、評論、行動和行為反映出來。我們都有偏見。偏見這個詞的詞源本身就告訴我們我們行為的愚蠢。偏見來自“預先”和“判斷”。這意味著,在收集有助於避免歧視的事實和信息之前,我們先對人進行判斷。
什麼是歧視(discrimination)?
歧視可以解釋為偏見的外在表現。如果我們班上有一個受歡迎的學生,我們對他懷有偏見的情緒,這些情緒就會轉化為反映這種偏見的行為。這些行為涉及歧視。偏見在心裡,歧視在行動。基於膚色的歧視和文明一樣古老。這在全世界引起了許多反抗和爭取平等的鬥爭。“種族隔離”一詞代表了幾百年來南非白人壓制和歧視黑人和有色人種的方式。這種歧視終於結束了,因為第一位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在20世紀初為印第安人和有色人種的權利而不懈努力,後來又以納爾遜·曼德拉(Nelson Mandela)爭取獨立和平等的鬥爭的形式結束了。而且,在現實世界中,不難看出,歧視不僅僅是針對膚色和種族的歧視,也是對性別的歧視,這反映在男女工資不平等上。在公司部門,高層職位由**擔任。婦女的機會很少。這是因為對婦女懷有偏見,認為她們不如男子有能力,這種偏見通過歧視反映在行動中。
偏見(prejudice)和歧視(discrimination)的區別
- 偏見是我們頭腦中對人和事的預先判斷,而歧視是對我們的行為、言語和行為的反映。
- 歧視源於偏見,反之亦然。
- 隨著知識和信息的增加,許多偏見和歧視已經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 Paul Weinberg的反種族隔離**02 F[CC By-sa3.0或GFDL],通過Wikimedia Comm***
- 種族隔離通過Wikimedia Comm***由El C[公共領域]簽署英語南非荷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