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表格F-4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外國發行人對某些證券進行註冊的檔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格F-4支援註冊涉及外國私人發行人的與交易所要約和企業合併有關的證券。
表格F-4也被稱為1933年證券法下的註冊宣告。 該法通常被稱為“證券真相”法,要求這些登記表披露有關公司和所提供證券的基本事實。它透過讓投資者更容易獲得資訊和禁止欺詐,幫助SEC實現其目標。
SEC表格F-4必填欄位包括:
此外,表格F-4要求申請人披露擬**證券的大致開始日期、註冊人是否為新興成長型公司、是否按照美國公認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以及註冊費的計算。 所有這些都有助於規範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的做法,簡化向潛在股東和投資公眾提供資訊的流程。
雖然所有SEC表格都很重要,但發行人還需要註意的是S-1表格。 這是國內發行人新證券的初始登記表。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格F-4類似,表格S-1要求發行人提供有關資本收益計劃用途、當前商業模式和競爭的資訊,並提供計劃證券本身、發行價格方法和其他上市證券將發生的任何稀釋的簡要招股說明書。
另一個重要的形式是10-K。 這是公司年度業績的綜合總結報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大多數上市公司都要求這樣做。 通常情況下,10-K比公司的年度報告要詳細得多,包括五個不同的部分:
什麼是證券交易委員會表格5:證券實益所有權變動年度報表(sec form 5: annual statement of changes in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securities)?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格5:證券實益所有權變動年度報表是一份檔案,如果公司內部人士在年度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