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區別
文件和記錄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文件是在計劃了應該如何完成的某件事情之後建立的,而記錄是在任何計劃之前完成某件事情時建立的。
檔案(document) vs. 記錄(record)
檔案是一個計劃如何做某事,而記錄是一個證據,某事已經做了。文件也稱為過程,但記錄稱為結果或結果。檔案可以是不完整的,也可以是完整的;相反,記錄總是完整的。在行動之前所做的檔案;另一方面,作為行動證據的記錄。
文件可以很容易地更改和編輯;另一方面,記錄是永久的,不能更改。文件並不總是記錄,但記錄始終是文件。檔案被認為是對記錄的支援,而記錄則不是。文件不能儲存很長時間,但大多數記錄儲存的時間較長,因為它們是操作的證據。
與記錄相比,文件通常沒有那麼有條理;另一方面,記錄是高度結構化的,並且具有適當的形式。檔案一般採用書面或打字形式。另一方面,記錄可能以表格、圖表和影象的形式出現。檔案包括教科書、書籍、小說和食譜;相反,記錄包括地圖、會計檔案、官方檔案、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財產檔案。
比較圖
什麼是檔案(a document)?
檔案是一種思想的表現,它是書面的、描繪的或表現出來的。過去,“檔案”一詞用來指書面證據或行動證據。在現代,大多數文件都是以列印形式出現的,因此它們包括文字顏色、字型大小、影象、表格和圖形。基於技術的進步,打字檔案比手寫檔案好得多,因為它們很容易修改。在列印文件中,編輯和刪除要容易得多。
文件不僅僅是書面的圖片、影片和聲音也可以歸類為文件。檔案可以是文章、報紙、歷史日誌和銷售**。文件是資訊的一種型別。它可以是手動的,也可以是電子的。它可能較短,或由許多檔案組成,即較大檔案的一部分。檔案的價值因其用途而異,因此其有效性無法質疑。
文件可以是任何型別。它們可能是指導手冊,附帶了關於如何操作的各種東西。可能是一些答題紙。檔案也可以是一些資料手冊。一些檔案還顯示了版權宣告。它們顯示某人對產品、文字、圖片等的所有權。
文件分為經驗型、事實型、歷史型和基於網路的。實用檔案包括報紙、文章、期刊和雜誌。歷史文獻包括宗教書籍、散文和具有很高聲望的文字。事實檔案包括書籍、教科書、小說、指南和食譜書。基於Web的文件是在internet上可用的文件。它們出現在不同的網站上。
什麼是記錄(a record)?
記錄被定義為歷史的證據。它是在一次行動之後做出的,作為已經完成且不能改變的證據。它們非常耐用,非常精確。記錄可以是手寫的,也可以是打字的,也可以是數字的,但不管是哪種記錄,它們都是最重要的檔案。
有記錄的好處是可以很容易地獲得和訪問資料,並且可以收集相關的材料。任何不必要的都可以刪除。記錄以非常精確和系統的方式儲存資料。法律檔案、會計檔案、地圖和政治檔案是最重要的記錄形式。
記錄是最重要的資訊形式。它們可能是法律記錄、歷史記錄、研究記錄和電子記錄。法律記錄包括財產記錄、銀行交易記錄、官方檔案、身份證等。有關過去行為的歷史記錄資訊。它們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的一天。歷史記錄提供過去所犯行為的證據;它們被用來追溯犯罪行為的歷史。記錄對賦予公民應有的權利非常有幫助。閉路電視攝像機記錄是當今最準確、最值得信賴的記錄形式。
記錄也是研究記錄。所有由不同研究者所做的研究都被儲存起來以備將來研究。電子記錄是在電子裝置上建立的記錄。現在,大多數記錄都是電子記錄。手寫記錄的趨勢早已被遺忘。
主要區別
- 一份檔案是關於如何可以和應該怎樣做的計劃。另一方面,記錄是所做事情的證據。
- 文件永遠都是不完整的,總是有一個空間來進行更改和新增新的內容,而記錄本身總是完整的,因為它是在完成某件事之後生成的。
- 檔案很容易更改;相反,記錄不能更改或編輯。
- 檔案不如記錄耐用。
- 檔案給出了某事物的一般狀態,但沒有規定時間。另一方面,記錄給出了特定時期內某事物的具體資訊。
- 檔案不太準確,而記錄更準確。
- 文件大部分是非結構化的,但有時是結構化的;相反,記錄是高度正式和有組織的。
- 文件可以很容易地修改和重新建立。不能在另一邊重新建立記錄。
- 檔案是用來計劃行動的;另一方面,記錄是為了儲存行動的證據。
- 檔案包括書籍、教科書和小說;另一方面,記錄包括地圖、官方檔案、身份證和財產檔案。
結論
文件和記錄都是資訊的來源。檔案是行動的事先策劃,行動完成後形成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