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章程
憲法和章程是兩個經常被混淆為意思相同的詞或詞,嚴格地說,它們之間有區別,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含義。憲法一詞是指代表一個群體或一個組織而產生的一種文件,它規定了成員的資格、資格、職責、作為和不作為等因素。簡而言之,可以說,憲法規定了組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另一方面,參考日常規章制度。重要的是要知道,章程規定了機構或組織的日常職能。這就是憲法和章程這兩個詞的主要區別。
什麼是憲法(c***titution)?
憲法是一個組織的主要文件,它決定了該組織的基本方面。組織的這些基本要素包括組織名稱、宗旨、成員、官員、會議、議事規則和修正案等。如您所見,這些是創建組織所依據的基本元素。
因此,憲法應該包含一些基本原則,而這些基本原則是不會改變的。如果你要經常改變憲法的每一個細節,那它就不是一個合適的憲法。很多人都在考慮制定一部憲法,正如你所看到的,一旦這樣一部憲法需要修改,你就必須遵守憲法中規定的修正規則。大多數情況下,修改憲法必須獲得多數票(2/3)。在一個小公司裡,這有時很容易。然而,一旦你在國家層面上討論一個國家的憲法,你要想獲得多數票來修改憲法就一點也不容易。
什麼是章程細則(bylaws)?
章程以組織的章程為基礎。章程規定了組織基本方面的詳細指導方針,也規定了組織的日常工作。本節包括官員的職責、顧問的職責、委員會、彈劾、選舉、財務和修正案等事項。
規章制度應該有能力改變它們。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像你所想的那樣改變任何規章制度。你仍然必須遵循有關章程的修正規則,這將遵循憲法的模式。然而,規章制度可以很容易地改變。例如,隨著時間的推移,組織可以改變;它可以發展。在這種情況下,總統的職責有時會更復雜。你必須相應地改變它。
正如你所見,憲法只是規定了組織的結構。規章制度填補了這個結構的空缺。例如,在官員問題上,憲法只涉及官員的頭銜、資格、選舉方法、填補空缺和每名官員的任期。每名高級職員的職責最重要的方面以及免職的方法都包含在章程中。這是因為這些部分對一個組織的日常活動是重要的。
憲法(c***titution)和章程細則(bylaws)的區別
•憲法和細則的定義:
•章程是一個組織的主要文件,決定了該組織的基本方面。
•章程確定了組織基本方面的詳細準則,並規定了組織的日常工作。
•連接:
•章程以憲法為基礎。所以,章程是受憲法約束的。
•改變能力:
•憲法應包括不會改變的基本原則。
•章程應具有修改的能力。
•具體性質:
•由於《章程》涵蓋了本組織的基本方面,有時可能不是很具體。
•章程更加具體。
這就是憲法和章程之間的區別。儘管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文檔,但請記住它們是相互關聯的。沒有憲法,就沒有規章制度。兩者對一個組織的職能都是必不可少的。
- Judith E.Bell撰寫的憲法(CC by-SA 2.0)
- 通過Wikicomm***(公共領域)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