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論與認識論
認識論和本體論是社會學的兩個不同分支。認識論以人的實際認識論來表示。本文以實例說明認識論和本體論的概念。
什麼是認識論?
知識論認識論關於認識論的認識論和研究方法的理論。知識的意義,知識的獲得,以及任何給定學科的知識範圍都屬於這一主題。認識論是蘇格蘭哲學家詹姆斯費里爾發明的一個術語。
認識論中有許多概念和定義。知識、信仰和真理是其中的幾個主要方面。哲學家認為知識有三種類型。首先是“知識”。例:眾所周知3+3=6。其次是知識如何。媽媽們知道怎麼做咖喱雞。三是熟人知識。我認識我的朋友詹姆斯。信仰被定義為表明對一個主體、實體或一個人的信仰或信任。認識論認為相信就是接受真理。信仰不一定是真實的,才可以被視為一種信仰。有人可能會相信一座橋足以支撐他的體重。當他試圖過橋時,橋塌了。那麼這個信念就不是真的了。那麼信仰就不是知識。換句話說,即使他相信這座橋很堅固,實際上他並不知道它很堅固。如果這座橋支撐著他的重量,那麼這個信念就變成了事實,說他知道這座橋很堅固是正確的。
蓋蒂問題是認識論中一個著名的論據。蓋蒂爾說,真理和信仰是重疊的。一個人可能知道一些信念是正確的,有些是錯誤的,還有一些他不確定的。因此,實際知識和感知知識是不同的。知識的獲取包括先驗知識與後驗知識、分析與綜合區分。經驗是獨立的。後驗知識是從經驗中獲得的。分析性陳述是已知真理的構造。我叔叔的兒子是我的表弟。因此,鑑於這些詞的意思是清楚的,這一說法是正確的。合成陳述是外部事實進入陳述的結果。我表哥有一頭黑髮。
什麼是本體論?
本體論關注的是基本的存在和被認為是“存在”的事物的意義。它涉及對存在、存在和存在屬性的探究。柏拉圖認為所有的名詞都表示存在的實體。另一些人認為名詞並不總是指實體,而是指事件、對象和實體的集合。例如,心不是一個實體,而是一個人所經歷的心理事件的集合。在現實主義和唯名論之間有多重立場。但是本體論應該定義什麼是實體,什麼不是實體。本體論中存在關鍵的二分法。這裡有兩個這樣的二分法。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指許多事物共同的事物和一個實體特有的事物。抽象和具體分別指模糊的和不同的實體。
認識論和本體論有什麼區別?
認識論研究感知的知識及其運作,而本體論則解釋實際知識的內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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