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書與聲明
你已經從出生地轉移到了一個新的城市,除了為自己找一個合適的住處外,你還得申請水電費。你會發現當局對規章制度毫不鬆懈,並要求提供法律文件來支持你的要求。兩個最流行的文件是宣誓書和聲明,這兩個文件是時下流行的,可以作為支持你索賠的證據。這兩個文件背後都有法律效力,而且非常相似,這就是為什麼人們仍然對它們的用法感到困惑。本文將解釋它們的特性和用法,以消除所有疑慮。
宣言
聲明是您所作的真實陳述,包含您認為正確並經您證明的事實和信息(您在聲明末尾簽字確認事實的真實性)。聲明不必是宣誓,你也不必由法定機構宣誓就職。然而,有一個法定的偽證處罰聲明,需要由律師或任何其他法律官員證明,並且比簡單的聲明更接近於宣誓書。因此,聲明起到了證據的作用,因為有一條偽證條款,如果發現當事人有意或有意地提供虛假陳述,可以援引。
宣誓書
宣誓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一個人,當他沒有其他方法來支持他的主張時,他需要得到一份宣誓書,不僅由他簽署,而且還有一個證人,他是一個法律官員,如公證人。宣誓書需要在公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簽字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宣誓書上簽字的人被稱為宣誓書,他以宣誓書中陳述的事實宣誓。
在簡介:區別宣誓書和聲明書•宣誓書是一種書面陳述,其中包含某人用來作為支持其主張的證據的事實。它在公證人或宣誓專員等法律機構在場的情況下籤署,即具有法律效力。•聲明僅僅是由一個人簽署的聲明,說明文件中提出的主張是正確和真實的。它不需要蓋章,儘管它是法定的,當它是由一個法定機構,如律師簽字。•聲明是一種根據偽證處罰作出的聲明,比要求一個人在公證人在場的情況下核實聲明的宣誓書更方便和簡單。需要宣誓書當你試圖獲得合法的證明,如選民登記或駕駛執照,而聲明是更常見的,用來支持你的身份,婚姻狀況,年齡,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