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風vs more
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風俗習慣是什麼意思,但當被要求描述民俗時,卻一片空白。這是因為民俗是著名社會學家威廉格雷厄姆薩姆納在1907年發明的一個術語。這兩個概念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可以用來談論一種文化中所遵循的風俗習慣。然而,風俗和風俗之間有一些細微的差別,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本文試圖強調這些差異。
社會學家通過解釋風俗習慣、風俗習慣、傳統、風俗習慣和法律,使人們能夠理解任何社會中的個人和集體行為,以確保遵守這些習俗和法律,並在社會中保持和平與秩序。人們試圖通過這些機制來解決社會生活問題,找到現成的解決辦法,避免個人不知道如何反應的情況。這些機制是通過時間的推移,反覆試驗,意外事故,當然還有某些人的知識和專長而發展起來的。
民俗
在一個社會中生效的、在個人行為上具有相似性(相當於一致性)的規範被稱為民俗。這些風俗習慣是自發的和無意識的,因為只有輕微的壓力,而且社會對個人太不成文,不能按他們行事,違反這些風俗習慣也沒有懲罰或定罪。孩子們通過觀察他們的父母和其他長輩,學會按照這些風俗習慣行事。雖然沒有排斥,但違反這些風俗習慣會引起社會的不滿和鄙視。例如,與一個女人發生婚外情,雖然不受**的懲罰,但卻被認為是違反了一種風俗習慣,即一個人應該忠於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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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規範是一個社會的規範,它有一個正式的方式來確保它們的遵守。規範是確保個人在社會中以可接受的方式行事的方式。社會注意到違反這些道德規範的行為,並以嚴格的方式處理違反這些規範的個人。如果我們按照威廉·格雷厄姆(William Graham)關於道德的說法,這個詞來自拉丁語mos,它代表一個不能被違反的社會中的風俗習慣,違反行為會受到社會的嚴厲懲罰。道德反映了一個群體或社會所感知到的集體對錯,對社會福利具有重要意義。
民俗與風俗有什麼區別?•風俗習慣都是一個社會的規範,儘管民俗在性質上更為普遍,而且具有更廣泛的性質。•風俗對社會福利的意義更大,違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雖然社會對違反風俗習慣的行為只是輕視或皺眉,但在局外人看來,習俗似乎是不理智的,而民俗是一般性的,看起來很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