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與演繹研究
歸納研究和演繹研究的區別源於它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重點。在所有的學科中,研究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可以使各種學者擴展其對該學科的理論知識,也可以驗證現有的理論。歸納和演繹的研究方法或其他歸納和演繹研究可以理解為一種分類。這兩種類型是不同的。歸納研究主要側重於建立新的理論,而演繹研究側重於驗證理論。這是兩種研究的主要區別。通過這篇文章讓我們來考察歸納研究和演繹研究這兩類研究的區別。
什麼是歸納研究(inductive research)?
歸納研究旨在創造新的知識。這通常從研究者感興趣的領域開始。研究人員從這個選定的領域中創建一個研究問題並開發研究問題。然後他試圖通過觀察來尋找數據。研究者可以依靠各種研究方法來收集研究問題的數據。這可以是訪談法或觀察法,或任何其他方法。在分析階段,研究人員試圖從數據中尋找模式。在歸納研究的最後階段,研究者利用自己的數據和識別出的模式建立理論。這突出表明,在歸納研究中,採用了自下而上的方法。
格拉澤和施特勞斯的紮根理論可以看作是歸納法研究的一個很好的例子。這主要是因為,在紮根理論中,重點是通過循環過程創造新知識。一個踏入這一領域的研究人員有一個開放的頭腦,沒有偏見,沒有先入為主的想法。他主要是從環境本身得出研究問題的,而這些數據引導他去創造一種新的理論。
什麼是演繹研究(deductive research)?
演繹研究與歸納研究大不相同,因為它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來反對歸納研究。演繹研究可以理解為一個研究範疇,包括為了驗證一個理論而檢驗假設的過程。與歸納研究不同,歸納研究通過理論的創造產生新的知識,演繹研究的目的是檢驗一個理論。
它不嘗試在數據中尋找模式,而是使用觀察來驗證模式。這主要是研究人員用來偽造理論的。演繹法主要出現在定量研究中,研究者試圖提出因果關係並提出統計分析。這突出了歸納研究和演繹研究有很大的不同,可以根據研究者的目標使用。
歸納的(inductive)和演繹研究(deductive research)的區別
•方法:
•歸納和演繹研究過程必須視為相反。
•歸納研究採用自下而上的方法。
•演繹研究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
•目標:
•歸納研究旨在產生新知識或創造新理論。
•演繹研究旨在驗證理論。
•研究問題與假設:
•在歸納研究中,研究者主要致力於尋找研究問題的答案。
•在演繹研究中,假設得到檢驗。
•使用方法:
•歸納法主要用於定性研究,旨在找到豐富的描述性數據。
•演繹法主要用於主要涉及數字的定量研究。
•觀察的使用:
•在歸納研究中,研究者試圖通過觀察找到模式。
•在演繹研究中,研究者使用觀察來驗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