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與可食用
“可吃”和“可食用”是英語中的兩個詞,這兩個詞會導致大多數人的混淆,更不用說非本地人了。這是因為它們表面上的意思相似。儘管有重疊,但可食和可食用的含義有細微差別,這表明這兩個詞在不同的語境中的用法。
可吃的
Eatable是一個由eat和able組成的單詞,意思是任何能被吃的東西都被歸類為eat。這個詞的同義詞是可食用和可食用的。然而,這個詞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較少,而“可食用”這個詞的使用頻率更高。可食食品更多的是指那些質量不高但仍然可以食用的食物。事實上,eatable是一個相當非正式的術語,今天更多地用來形容聚會上的食物。
可食用的
可食用來自拉丁語edibilis,意思是吃。它是一個詞,用來描述一種可以食用而不受傷害的食物。當我們談論食用花卉和食用油,以及食用水果時,我們試圖傳達這種感覺。可食用在文本中更多的是指那些可以不用擔心就可以吃的東西,因為它們是無毒的。如果我們說魚是可食用的,那就意味著魚是無毒的,適合食用。
可食用和可食用有什麼區別?
•可食與可食用之間沒有太大區別,儘管“可食”是非正式的,使用非常少,而“可食用”則更為普遍。
•可食用的是指無毒或無毒且適合食用的東西,而可吃的是指適口的東西。
•所以,可以吃的東西是可以吃的。
•生肉可以食用,但在煮熟之前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