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vs調解
作為一種替代性的糾紛解決方法,我們已經知道談判和調解已經很久很久了。即使是在國王時代,甚至在部落之間,這些技術都是建立在相互讓步的基礎上,以解決激烈的爭端。國家和實體之間甚至可以像大公司和個人之間的爭端變成醜陋的爭吵。各國為了解決造成財產和生命損失的爭端而進行戰爭,這就是為什麼談判和調解的方法受到人們的青睞。由於相似性,人們將談判和調解混為一談,但在本文中將重點介紹一些細微的差異。
談判
當你去市場買一個產品,感覺到要價高了一點,你就談判,試圖把它降下來,這樣它就在你的範圍之內。所以談判發生在兩個人之間,雙方都失去了一些東西,並滿足於低於他們的願望。如果兩兄弟之間存在關於父系財產分享的爭議,談判是解決爭議的理想方式,因為這是一種雙方給予一些,並最終在介於兩者之間的某個水平上得到一些最終解決的方法。當雙方無法解決爭議時,談判是一種可供選擇的解決爭端的方法,旨在解決衝突,使問題不會提交**解決。談判是一種討價還價,用胡蘿蔔加大棒的方法使雙方解決分歧。
調解
調解是另一種解決衝突的技術,在這一過程中,一個受過訓練的人参與其中,他幫助交戰各方達成結論或共識,從而解決問題。調解人必須是一個公正的人,與雙方或多方之間的衝突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他的決定必須為有關各方所接受。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都有機會出示與自己的訴訟請求有關的文件和證據,調解員還可以傳喚證人支持訴訟請求。調解人鼓勵各方達成和解,但當這不可能時,他會做出裁決,以消除僵局。
談判和調解有什麼區別?•談判和調解都是有分歧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方法•在談判中,雙方共同努力解決爭議,並採取以低於其要求的讓步和讓步的政策解決爭議•在調解中,聘請中立和公正的第三方來解決爭議,其裁決是在談判中,當事方相互會見,而在調解中,調解員單獨或共同會見各方以解決爭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