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與爭議
大多數人可能會質疑上述標題,他們的主要論點是,衝突和爭議這兩個術語之間沒有區別。他們有理由認為,由於這些術語經常被互換使用,並被列為另一個的同義詞。然而,也有一些學者和學者對這兩個術語進行了區分,儘管這些區別往往是不同的。我們大多數人都熟悉與戰爭或國家內部戰鬥有關的衝突一詞。然而,在法律背景下理解這兩個術語是很重要的。
衝突是什麼意思?
字典把衝突定義為一種嚴重的分歧或爭論,通常是一種曠日持久的爭論。此外,它通過揭示衝突一詞是指不一致或不和諧的狀態來闡述這一定義。這種不和諧或對立的狀態通常發生在人、利益、思想、原則或價值觀之間。或許學者約翰·伯頓提出的定義會進一步澄清這一點。1伯頓將衝突定義為一種長期分歧,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其問題通常是“不可談判的”。鑑於這些問題是不可談判的,這也表明解決這些問題的可能性很小或很困難。被認為是深刻或極其嚴重的問題包括意見、道德或價值觀的差異,與安全、權威、權力等有關的問題。與這些問題的衝突,如果得不到解決,往往會演變**身暴力,進而演變成戰爭。確定衝突和爭端之間的區別的關鍵是把衝突看作是一個廣泛而廣泛的問題,在這些問題中可能會產生一些爭端。把衝突看作是人與人之間長期存在、性質更為嚴重的分歧。這不是一個具體的分歧,因此可以包括一些問題。這是一種持續的不和諧狀態。
爭論是什麼意思?
為了區分衝突和爭議,伯頓還將爭議定義為可以解決的短期分歧。他進一步闡明,可以通過考慮和評估有關各方的利益,並通過合理的解決辦法確定他們的權利來解決爭端。在法律背景下,爭議被定義為兩個或多個當事方在法律或事實問題上或在某些法律權利、義務和利益上的分歧。因此,爭端是指具體的分歧,在這種分歧中,問題可以通過適用有關法律或規則來解決。因此,在發生爭議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就其案件進行辯論並達成某種形式的解決辦法。通常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尋求強制執行某些權利或主張,另一方當事人則反對這一立場。爭議可以在法庭上審理,也可以通過仲裁和調解等其他替代形式進行審理。糾紛的一個例子是,僱員試圖對其僱主強制執行某項權利或索賠。這種索賠可能與工作時間、加班或休假有關。
衝突(conflict)和爭端(dispute)的區別
•爭議是短期分歧,而衝突是長期分歧。
•與爭端不同,衝突不容易解決,解決衝突的可能性非常渺茫。相反,糾紛可以通過司法或其他手段解決。
•衝突是指廣泛的問題領域,在這一廣泛領域內,可能會產生具體的爭端。因此,爭端可能源於衝突。
•通過處理手頭的具體問題並作出最終裁決,可以很容易地解決爭端。這與衝突是不一樣的。
•衝突在性質上更為嚴重和敏感,在解決方面非常不穩定。
資料來源:
- 布拉德·斯潘格勒和海蒂·伯吉斯。(2012年7月)。《衝突與爭端》,超越棘手。2015年2月3日檢索自<http://www.beyondindractability.org/article/conflicts-disputs>;。
- Pixabay衝突(公共領域)
- Eduard Kurzbauer通過Wikicomm***(公共領域)提出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