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分期付款
我們大多數人只知道銷售協議,這是我們通過現金或信用卡付款時得到的另一種**名稱。然而,也有一種購買制度,允許買方分期付款,但當他支付最後一次規定的分期付款時,仍能獲得該物品的所有權。這被稱為分期付款,是世界上一些地區流行的銷售協議。這是一份賣方和買方之間的合同,合同條款明確規定,同時允許買方享受產品的使用權。在這篇文章中討論的買斷**和租購之間還有許多不同之處。
分期付款是賣方和買方之間的合同,買方同意支付一個項目的部分價格(可能是總價的固定百分比)。這些分期付款是根據全部價格加上利息除以合同期限,即分期付款之日起計算的。這樣做通常是為了讓購買價格昂貴的產品看起來吸引人。儘管分期付款看起來類似於抵押貸款或分期付款購買汽車貸款,但分期付款的不同之處在於,購買者在支付最後一筆分期付款之前不會獲得產品的所有權。另一方面,分期付款使一個人成為產品的合法所有者。商人們發現這一提議很有吸引力,因為他們在付清最後一筆分期付款之前,不必在帳簿上顯示這樣購買的物品。所有權是買賣的一個主要區別點。
既然你買了產品,你就不能終止合同,而有一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主可以無視合同,拒絕支付更多分期付款,把產品退回給銷售商。所以在銷售中,無論你是買便宜貨還是貴貨,你都要在銷售時付款,而你可以停止分期付款分期付款。
如果你已經付了錢買了一輛車,你可以隨時轉售,但是如果你是分期付款購買的,在你付清最後一筆分期付款之前,你不是汽車的合法擁有者。在分期付款採購中,如果買方是違約方,賣方有權收回產品,因此賣方沒有損失。雖然分期付款是一個很好的系統,但它的需求有所減少,因為現在銀行可以隨時獲得各種產品的信貸。
簡言之:•在銷售中,你先付或按合同規定付款,而在分期付款中,承租人分期付款•買方在銷售貨物付款後即獲得所有權,然而,所有權只有在承租人支付了最後一期付款後才轉移給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對產品不滿意,他可以退回產品並停止支付更多分期付款。這在銷售中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