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力vs剎車馬力
馬力是功率的測量單位,它是完成工作的時間速率。這個詞是由蘇格蘭工程師詹姆斯瓦特在18世紀末發明的,用來指蒸汽機的輸出功率,但後來擴展到包括髮動機的輸出功率,以及渦輪機、電動機和其他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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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的單位有許多定義,並且根據地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它被認為是一個模糊的單位。
機械馬力,也被稱為帝國馬力是550英尺磅每秒,大約相當於745.7瓦特的國際單位制。用於電動機額定功率的馬力單位等於746瓦。用於蒸汽鍋爐額定功率的馬力單位被稱為鍋爐馬力,它相當於在212華氏度或9809.5瓦特時每小時蒸發34.5磅的水。
公制馬力定義為每秒75 kgf-m,大約等於735.499瓦。
在一般意義上,馬力是作為發動機可用功輸出而傳遞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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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由於齒輪箱、差速器、交流發電機、水泵和其他部件(如排氣系統、動力轉向泵)中的摩擦和其他因素而失去其產生的動力。制動馬力(bhp)是在上述部件損失之前對發動機功率的測量。用來加載發動機並使其保持在所需轉速的裝置稱為制動器。
在測試發動機後,測量輸出扭矩和轉速以評估制動馬力。利用連接在發動機輸出軸上的deprony制動器,測量了發動機的性能參數。最近,發動機測功機被用來代替deprony制動器。儘管傳遞給驅動輪的輸出功率始終小於發動機曲軸的輸出功率,但底盤測功機測量值顯示了發動機的實際輸出功率,即輔助部件損失後的功率。
馬力和剎車馬力有什麼區別?
•馬力是機器終端部件上發動機的可用能量/工作輸出額定值,例如車輛驅動輪處的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