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与公投
选举和公民投票是两个通常在同一意义上被采取的任期。严格地说,这两个术语是有区别的。选举是一个正式的决策过程,由民众选择一个人担任公职。
另一方面,全民公决是一种直接投票,要求全体选民要么接受要么拒绝某项提案。因此,选举和公民投票这两个术语的定义是不同的。
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的选举,有时也要填补地方**和司法机关的空缺。有趣的是,许多商业组织、俱乐部、志愿协会和公司也利用选举程序来填补某些职位。
另一方面,公民投票可能导致通过新宪法、宪法修正案、法律、罢免民选官员或具体**政策。简言之,可以说公民投票是一种直接民主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付诸表决的措施在美国被称为投票提案或措施。事实上,公民投票也被称为其他名称,如公民投票或投票问题。这只意味着,在提交给选民之前,可以由制宪会议起草一项基本的全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