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调解
替代性纠纷解决(ADR)是一种通过讨论和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和纠纷的一种纠纷解决方法。调解和仲裁是ADR的两种形式,可以替代诉诸**解决冲突。尽管调解和仲裁的目的相似,但调解和仲裁程序的执行方式仍有许多不同之处。以下文章对每种ADR类型进行了清晰的概述,并讨论了仲裁与调解之间的异同。
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有助于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或争议。调解过程由一个被称为调解人的公正个人处理,他与有关各方会晤,并与他们共同努力达成和解或解决办法。调解人作为这一进程的积极参与者,不断与双方合作,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调解过程包括调解人在当事各方之间来回走动,讨论所涉问题和每一方愿意牺牲什么,并就达成和解进行谈判。这一进程的双方很少见面,大多数讨论都是通过调解人进行的。调解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方可以进行谈判,直到达成各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为止。
什么是仲裁?
仲裁与调解非常相似,也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有分歧的各方可以在不必诉诸**的情况下找到解决办法。仲裁很像一个小型法庭,在这个法庭上,当事方需要向一个仲裁员小组陈述他们的案件,以及支持证据。允许双方各选择一名仲裁员,允许两名选定的仲裁员就第三名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仲裁的一个主要缺点是仲裁员提出的裁决具有约束力。然而,与**程序相比,仲裁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当事方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仲裁员,而不必向不知名的法官陈述自己的案件。所讨论的材料也比在法庭诉讼中更具隐私性,因为任何媒体或公众不得进入此类仲裁程序。然而,由于所提供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除非能以明确证据证明已实施欺诈,否则不得对其案件提出上诉。
调解与仲裁
调解和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和平和愉快地解决当事方之间的冲突。这两种程序都是为了避免在诉诸**解决纠纷时所涉及的麻烦和成本而采用的。尽管他们在努力实现的结果上有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主要的差异。在调解中,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通信都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信任的调解人进行的。在仲裁中,由仲裁员组成的小组审理双方当事人的案件,并审查作出决议的证据。虽然调解人作出的决定没有约束力,但有谈判的余地,但仲裁员提出的决定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几乎没有上诉的余地。
调解和仲裁有什么区别?
•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是一种争议解决技术,用于通过讨论和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和争议。调解和仲裁是ADR的两种形式,它们被用来替代诉诸**解决冲突。
•调解过程由一名被称为调解人的公正个人处理,他与有关各方会晤,并与有关各方合作,以达成和解或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