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與說服
有許多不同的寫作風格選擇寫作散文。一種試圖表達自己觀點的寫作風格被稱為論辯或說服性寫作。許多人認為這些寫作風格是相同的,並且可以互換使用這些詞。然而,儘管二者都試圖說服讀者同意某一觀點,但論證文體並不是說服性文體的同義詞,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本文將著重介紹這兩種文體。
說服性寫作
廣告詞不過是勸說。當一篇文章試圖說服讀者關於產品或服務的功效或效率時,這就是所謂的說服性寫作。然而,它是一個總括性的術語,它包含了所有為了轉換讀者的觀點而進行的寫作,以便讀者最終接受作者的觀點。說服性寫作大量運用邏輯來闡明重點。這種寫作風格似乎有一種個人風格,即作者尋求與讀者直接對話。在這篇文章的結尾,總是有作者呼籲採取行動。
議論文
議論文,顧名思義,提出一個論點,然後提供事實和證據,為讀者提供支持和支持。眾所周知,這種寫作方式也承認還有其他觀點。作者不僅提出了反對意見,而且提出了支持這些反對意見的證據。然而,筆者注意在事實和建議的幫助下揭露反意見中的漏洞。
議論文寫作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把讀者的意見轉移到某個特定的觀點上,也不是為了贏得讀者的支持。主要目的是給讀者一個堅實的觀點,讓他思考和比較這個觀點的優點與反對意見。
辯論性和說服性有什麼區別?
•儘管勸說和議論文的寫作風格有很多相似之處,但這兩種風格使用的方法不同。
•論證性寫作試圖證明一種觀點,而說服性寫作則試圖說服讀者瞭解作者的想法。
•說服性寫作風格比論辯文體更具個人風格,後者顯得冷淡且基於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