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與仲裁
自古以來,一直有不同的糾紛解決方式來減少當事人遭受損失的機會。王國和部落之間的戰爭通常是通過這些解決爭端的手段來避免的。古往今來,這些另類的爭端解決機制正被用於不同的環境和環境中,以儘量減少有關各方的損失。談判和仲裁雖然是解決爭議的類似技術,但它們之間的差異將在本文中加以說明。
談判
當雙方試圖通過直接討論達成協議時,雙方都使用說服技巧和影響力使另一方同意更接近自己的條件時,這個過程被稱為談判。這看起來像是討價還價,因為買家與賣家談判,以低於要價的價格**水果。公司之間關於貿易條件的談判也是談判的一個例子,因為雙方都試圖使自己的利潤最大化。即使在法庭訴訟中,對方當事人也會指派律師,試圖通過談判確保自己的利益。談判涉及雙方在某些方面作出讓步,同時又試圖在其他方面取得讓步的讓步。
仲裁
當雙方試圖通過談判解決分歧時,就訴諸仲裁。這是一種通過使用公正的第三方(通常是律師或退休法官)尋求解決爭端的機制。他聽取雙方的不滿,並作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的決定。這與在法庭上進行的方式大致相同,但過程更簡單,成本更低。為了理解、考慮兩個員工有問題的情況並解決問題,他們會將問題提交給上司,上司會傾聽他們的問題,然後通過他的判斷。在一個複雜的情況下,比如兩個處於戰爭邊緣的國家,這件事就交給聯合國投票表決,並通過一項判決。仲裁是一種非常好的庭外解決兩家公司之間糾紛的機制。
談判和仲裁有什麼區別?•在仲裁過程中,談判涉及爭執雙方的直接對話,當事方在仲裁員面前通過其代表進行談判•談判涉及到一些讓步,而仲裁沒有失去根據•談判的成本低於需要律師和仲裁員服務的仲裁•談判可能更便宜,但通常很難將交戰雙方帶到談判桌上•如果雙方決定彼此對話,談判比仲裁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