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在1929年股市崩盘之后,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倒闭和大萧条期间,两位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法案,即今天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将投资和商业银行活动分开。
当时,不当的银行活动——商业银行过度热衷于股市投资——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人们认为商业银行用存款人的钱承担了太多的风险。
多年来,人们对大萧条起因的更多解释不断演变,这使许多人质疑《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阻碍了金融服务公司的建立,这些公司可以平等地相互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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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萧条前的时代,商业银行被指责过于投机性,因为它们将资金转移到投机性操作上。因此,银行变得贪婪,冒着巨大的风险,希望获得更大的回报。银行业本身变得马虎,目标变得模糊。向银行投资的公司发放了不良贷款,并鼓励客户投资这些股票。
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前财政部长,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创始人,是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主要推动者。斯蒂格尔是众议院议员和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在增加了一项允许银行存款保险的修正案后,斯蒂格尔同意用格拉斯来支持该法案,该修正案负责创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为了应对当时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之一,《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在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活动之间设置了一道监管防火墙。银行有一年的时间来选择是专门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还是投资银行业务。只有10%的商业银行总收入来自证券;然而,一个例外允许商业银行承销**发行的债券。
这项法律使美联储能够监管零售银行,引**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并最终更好地实施货币政策。
当时被视为问题一部分的金融巨头,如摩根大通(JP Morgan)和摩根大通(Company),被直接盯上,被迫削减服务,从而成为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设立这一屏障,《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防止银行在承销工作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存款。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也获得通过,以鼓励银行将资金用于放贷,而不是将这些资金投资于股市。这是为了增加贸易。然而,该法案的规定被大多数金融界人士认为是严厉的,并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1933年6月16日,作为新政的一部分,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将该法案签署成为法律。1945年成为永久性措施。
尽管美国银行监管机构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执行松懈,但国会还是在1956年进一步努力监管银行业。
为了防止金融集团积聚过多的权力,《银行控股公司法》将重点放在保险业的银行身上。国会一致认为,承担承保保险的高风险不是好的银行做法。
因此,作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延伸,银行控股公司法案通过在保险和银行业之间建立一道墙,进一步将金融活动分开。尽管银行可以而且仍然可以销售保险和保险产品,但这项立法禁止承保保险。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对银行业施加的限制引发了一场关于多少限制可以被视为对银行业有益的辩论。许多人认为,允许银行实现业务多样化为银行业提供了降低风险的潜力。他们认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限制实际上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使银行业风险更高,而不是更安全。此外,大银行的透明度措施降低了它们承担太多风险或掩盖不合理投资决策的可能性。
1999年11月,国会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得到了许多银行业人士的认可。 《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或《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的制定,消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联营关系的限制。
在格莱姆-利奇-布莱利法案通过后,商业银行重新开始进行风险投资,以提高利润。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投机和风险活动的增加,包括次级贷款的增加,导致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
尽管该法案倾向于成为替罪羊,但支持废除该法案的人认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至多只是造成最近金融危机的一个次要因素。相反,他们声称,2008年危机的核心是价值近5万亿美元的基本上毫无价值的抵押贷款,以及其他因素。尽管废除法案允许大得多的银行加入,但不能将危机归咎于它。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目的是将投资和商业银行活动分开。它成立于1929年股市崩盘之后。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于1999年被废除,原因是人们长期担心该法案对银行业施加的限制是不健康的,而允许银行多样化实际上会降低风险。
不,它在1999年克林顿**时期被废除了。
许多人一致认为,1932年的股市崩溃和随之而来的大萧条是银行过度热衷于投资的结果。当时的想法是商业银行用他们的钱和他们客户的钱承担了太多的风险。
GSA使得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银行更难进行投机性投资。银行只能从投资中获得10%的收入(**债券除外)。其目的是对这些银行进行限制,以防止再次崩溃。这项规定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但在1999年被废除之前,这项规定一直保持不变。
...了防止这些事件再次发生,大萧条时期的政客们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基本上禁止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的混合。这两项银行业改革举措共同为银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 银行业改革反弹 尽管银行业改革取...
...从储户那里拿钱的商业银行不能与投资银行合并。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种二元性被禁止。1999年,随着《格拉姆-里奇-布莱利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合并权得以重新确立。今天,...
...广泛金融服务的公司。在美国,金融公司的活动一直受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等法律的限制,直到1999年,格拉姆-里奇-布里利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获得通过,允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后一项立法的一些批...
... 1933年参议院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SA)启动了FDIC和银行改革,赋予美联储更多的监管权力。该法案特别针对轻率的金融投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许多条款在1999年被废除。 ...
...同一金融服务下进行许多不同的交易。这破坏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许多规定,该法案禁止此类多层金融公司。该法案还制定了新的数据丢失预防政策以及其他规定,以确保安全、公平地处理客户...
...签署成为法律。《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一部分,该法案禁止银行提供投资、商业银行和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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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检查。为了清晰起见,1933年的《银行法》被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它是以赞助商民主党参议员命名的。弗吉尼亚州的卡特·格拉斯和民主党众议员。亨利B。阿拉巴马州的斯蒂格尔。格拉斯曾任财政部长,创立了美...
...和保险供应商之间存在这种类型的业务安排。美国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就是一个例子。大约在同一时间,《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获得通过,从而为银行探索这种持续的业务安排铺平了道路。自21世纪初以来,中国...
... 1999年通过的《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废除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一部分,美国证券化服务由此兴起。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限制了银行参与投资活动的程度。其目标是将涉及购买投资产品的银行业务与生产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