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陪審團vs小陪審團
我們大家都知道陪審團在國家司法制度中的作用和重要性。陪審團是一個坐在**裡審理案件,並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的陪審團。陪審團由幾個陪審員組成。一個人可以作為陪審團的一員,而不知道法律問題。在美國**,有兩種不同類型的陪審團,即審判陪審團和大急忙。審判陪審團也被稱為小型陪審團。本文試圖通過查看它們的角色和職責來突出這些差異。
什麼是大陪審團?
大陪審團由23名陪審員組成。組成大陪審團的基本目的是讓陪審團根據證據來決定是否有足夠的理由或理由來判定被告對某一罪行負有責任。當一個人被指控犯罪並被送去受審時,陪審團必須決定這個人是否真的犯了被指控的罪行。所以大陪審團在看了檢察官提供的所有證據後做出了裁決。它可以起訴,不起訴,或只是通過。如果大陪審團起訴一個人,很明顯,陪審團相信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此人有罪並給予審判。公眾不知道大陪審團的程序。在訴訟過程中,這看起來像是國家檢察官出示了所有指控被告的證據。然而,陪審團在決定被告有罪的問題時仍然處於控制地位。辯護律師在大陪審團的訴訟中沒有任何作用。
什麼是小陪審團?
審判陪審團也被稱為小陪審團。小陪審團這個詞起源於法語,指的是小陪審團的規模比大陪審團小。然而,佩蒂特並不意味著陪審團的重要性有所降低。有6-12名陪審員組成一個小陪審團,這些陪審員是隨機挑選的。組成小陪審團的基本目的是審理全部案件,並根據法律規定決定被告是否無罪釋放或定罪。小陪審團的訴訟程序不在封閉的法庭進行,而是在公眾視野下進行,任何公眾成員都可以在小陪審團的監督下觀察審判程序。
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有什麼區別?
•小陪審團的規模(6-12名陪審員)比大陪審團(16-23名陪審員)小。
•組成大陪審團的目的是決定是否有充分的理由或理由起訴被告(是否進行審判)。
•小陪審團可以決定無罪判決或定罪,而大陪審團只決定是否進行審判。
•大陪審團的程序在封閉的房間裡進行,公眾不允許見證。另一方面,小陪審團的程序是由公眾遵守的。
•大陪審團訴訟中沒有辯護律師的角色,因為州檢察官單獨提出證據,讓陪審團就法案或不法案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