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應與復仇
報應和報復的區別取決於法律所接受的和不被接受的。我們都很熟悉復仇這個詞。事實上,它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種現象。然而,報應有點模稜兩可,而我們這些不在法律領域的人在試圖界定它的時候是空白的。簡單地說,復仇是一種報復。在法律上,報應也是一種回報。那又有什麼區別呢?為了充分理解和識別這兩個術語之間的區別,將報應視為法律規定的懲罰,將復仇視為個人懲罰,一種未經法律授權的懲罰。
報應是什麼意思?
報應一詞的定義是對一個人的錯誤或犯罪行為所施加的懲罰,這種懲罰應與所犯罪行或所犯錯誤的嚴重程度相稱。一個普遍的例子是,一個人因謀殺被****,特別是如果謀殺行為的嚴重性極為嚴重,涉及不人道行為和違背社會價值觀和規範的行為。因此,報應是國家或司法當局實施的一種懲罰形式,國家通過使罪犯遭受與所犯罪行或所犯錯誤相稱的經歷來“報答”罪犯。也叫報應正義或報應懲罰。表面看來,報應與報復是一樣的,因為它是報復或“報復”的一種形式。然而,報應不同,因為它是法律規定的,執行的目的是確保公正和平等。此外,法律還尋求對受害者的傷害或錯誤進行賠償。
區分報應與報復的關鍵是要牢記報應懲罰必須與罪行及其嚴重程度相稱。此外,必須維護平等原則。因此,適用於一人的規定必須適用於另一人,而不帶偏見或政治影響,特別是在犯罪情節相似的情況下。報應概念是“罪刑相適應”這一流行語的理想體現。報應不僅限於監禁或**,還可以包括經濟成分。因此,如果一個人被判犯有欺詐罪或白領罪,**可以命令該人向受害人支付一筆賠償金。在這種情況下,監禁可能是一種不充分的懲罰,也可能不是與所遭受的損失或傷害相稱的適當或適當的懲罰。報應不具有報復性。法律只尋求懲罰犯罪者所犯的罪行或所犯的錯誤,然後確保其改過自新。
復仇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看過任何與黑幫或黑手黨有關的電影,你會對復仇這個詞有一個生動的描述。事實上,有些消息來源將復仇定義為報復的行為或實例,以達到報復並獲得某種滿足。當然,看到這個人需要滿足。傳統上,這一術語被定義為對某個人或某個群體因某些錯誤或不滿而採取的有害行動。它被進一步描述為正義的一種形式。這是因為復仇是個人的,它涉及到一個個人或一個團體,要求自己的正義,更確切地說,把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人們不是通過法律手段尋求正義,而是訴諸於報復,因為這通常是一種更快、更令人滿意和更具吸引力的選擇。上訴的理由是,一個人可以施加他們想要的任何形式的痛苦或傷害,以補償他們所遭受的錯誤或傷害。簡言之,復仇與著名的成語“法官、陪審團和劊子手”相似,人們嘗試犯罪或自己犯錯。
然而,與報應不同,復仇並不能從根本上糾正所受的錯誤或傷害。它只是一種滿足即時情緒的手段。此外,復仇不遵循法律程序或既定規則。字典抓住了復仇的本質,將其定義為傷害或傷害他人以換取錯誤或傷害的行為,這種行為是由一種類似於怨恨和報復精神的慾望推動的。復仇的最終目的是復仇,需要回報。
報應(retribution)和報復(revenge)的區別
因此,復仇和報應的區別很容易理解。
•首先,報應是法律規定和法律授權的一種懲罰形式。
•相比之下,復仇是一種個人懲罰,法律不允許。
•報應的最終目標是懲罰不法行為人或罪犯,確保為受害者和整個公眾伸張正義。
•然而,復仇是一種報復,以確保個人正義得到伸張。因此,復仇的目的是報復或報復。
•只對法律承認的罪行和錯誤進行報應。它不是針對個人的,也不是由一種持續尋求不法者的痛苦的慾望所推動的。相反,它實施的懲罰與罪行或錯誤的嚴重程度相稱。此外,它還受程序規則和行為守則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