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与通行权
地役权和通行权是对公用事业公司使用私有财产进行建设的一种许可。电力传输公司和电信公司得到业主的口头许可,可以越过土地,铺设电线和其他设施,或者架设电线杆,这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最近,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业主与希望使用该土地的公司签订协议的形式授予的。这可以被视为公司的许可证。根据条款和条件,这些协议被称为地役权或通行权。人们常常混淆地役权和通行权之间的区别,这一点在本文中已经明确了。
地役權
它是一种协议,赋予个人、公司或市政当局以某种方式使用土地所有者财产的权利。一方面,这些协议授予权利;另一方面,它们也限制了财产所有人使用受影响部分土地的权利。如果你与一家输电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允许他们在你的财产中铺设输电线路,这也会妨碍你从事妨碍进入该公司的活动的权利。
通行权
这是公司为特定目的从土地所有者处获得的实际土地面积。
地役权与通行权的区别
很明显,地役权是公司使用特定部分财产所需的协议或许可,而通行权是协议中提到的实际土地。地役权的有效期通常是书面的,而且没有明确的永久性协议。一旦土地所有人签署地役权,获得许可证的公司有权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土地,而不拥有对该财产的任何权利。土地所有者通常会得到补偿,而不是一次性地役权,但如果业主愿意,这种付款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摊。
摘要•地役权和通行权是指公司使用属于个人财产的土地,用于特殊目的。•而地役权是**授予的协议或许可证,路权是指将要开展活动的实际地块•地役权是永久性的,即使业主将土地**给其他人,公司也将继续拥有这些土地•向业主支付补偿金以代替地役权 |